新版重疾28种包括:
第一恶性肿瘤,不包含部分的早期恶性疾
病;
第二急性心肌梗塞;
第三脑中风后遗症;
第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第五冠状动脉搭桥术;
第六终末期肾病;
第七多个肢体缺失;
第八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第九良性脑肿瘤;
第十慢性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第十一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第十二深度昏迷;
第十三双耳失聪;
第十四双目失明;
第十五瘫痪;
第十六心脏瓣膜手术;
第十七严重阿兹海默症;
第十八严重脑损伤;
第十九严重帕金森病;
第二十严重三度烧伤;
第二一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第二十二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第二十三语言能力丧失;
第二十四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第二十五主动脉手术;
第二十六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第二十七严重克罗恩病;
第二十八严重胃溃疡性结肠炎。
前25种都是旧版的重疾险里面就有的,后
三种是新加的。
旧定义轻症无统一定义,新定义3种轻症
必保(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
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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