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价格探秘,vs的


本来想长长长长文讲透,结果这篇文章就在草稿箱躺了快一年……还是分开几篇,美其曰《专题》啊哈哈

在《人生的7张保单——4张基础保障》提到了医疗险,重疾险,意外险,寿险这四个基础保障。今天就接着讲讲重疾险。之前的文章《重疾险的起源》(戳左边蓝字?)讲到重疾险自年在南非诞生,年进入中国。最开始时只保障7种重大疾病,且各家保险公司各自定义疾病。再到年统一重疾规范--原保监局启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随着医学的进步日新月异,新的疾病诊断标准、诊断技术、治疗方式层出不穷。以及结合理赔数据,发现存在“重疾不重”的情况。经过13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进行修订。年3月31日发布征求意见稿。年2月1日正式应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秒修订版)》,即各保险机构签订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均应符合新规范的标准定义。01什么病属于重疾需要手术的病就是重疾?不是的,重大疾病是指严重的、可能造成死亡的,显著加速生存者提前死亡的、直接影响生存者工作能力和生活能力的疾病,“三高特点”致死率高,治疗费用高,康复花费高。本次修订的重疾定义规范,重疾病种数量由25种增加至28种,且从疾病名称,诊断条件国家都有统一规定。那些号称+疾病种类也是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展。这28种覆盖发病率覆盖了重疾发病率的约95%,其中癌症癌症单项占约70%,重大器官移植术、终末期肾病、冠状动脉搭桥术、脑中风后遗症、急性心肌梗塞合起来约25%从风险概率上来说,病种数量不是主要影响因素,不管90种,种,还是种,影响均不大。由慕尼黑再保险公司资深的医学博士——汪博士对28种重疾指导归类。摘自《精算视觉》其中仅就重症病种与对应的25种旧定义对比的话,15种疾病的定义调整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或与旧定义保持一致),8种疾病的理赔条件更加宽松,2种疾病的理赔条件更加严格;(在年2月1日前购买重疾险的一般可以享受“择优理赔”,之后的只能按新规执行。所以现在的小伙伴也不用纠结这个对比了,早落实早安心)

A.恶性肿瘤组

1.恶性肿瘤——重度(理赔条件更加严格)

B.心血管相关疾病组

2.较重急性心肌梗死(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5.冠状动脉搭桥术(理赔条件更加宽松)

16.心脏瓣膜手术(理赔条件更加宽松)

21.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理赔条件更加严格)

25.主动脉手术(理赔条件更加宽松)

C.神经系统相关疾病组

3.严重脑中风后遗症(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9.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理赔条件更加宽松)

11.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理赔条件更加宽松)

12.深度昏迷(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15.瘫痪(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理赔条件更加宽松)

18.严重脑损伤(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19.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理赔条件更加宽松)

23.语言能力丧失(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D.器官移植与免疫系统疾病组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理赔条件更加宽松)

6.严重慢性肾衰竭(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8.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10.严重慢性肝衰竭(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26.严重慢性呼吸衰竭(新增重疾)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28.严重溃疡性结肠炎(新增重疾)

27.严重克罗恩病(新增重疾)

E.肢体残缺与侵入感染性疾病组

7.多个肢体缺失(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13.双耳失聪(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14.双目失明(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20.严重III度烧伤(对理赔的整体影响不大)

02重疾早期赔不赔?有人说看了这28种疾病列表,确实印证致死率高,治疗费用高,康复花费高……那像现在每年公司体检,早发现早治疗了,没有严重恶化到重疾标准怎么办?还能赔吗?这里引入轻症和中症概念。年信诚人寿(年10月13日成立的中信集团和英国保诚,第一家中英合资,香港叫保诚)首次推出轻症保障的产品,及时援助保险金15%,提前给付,占用重疾保额。年开始大范围出现轻症,目前轻症额外赔付额度已经发展到45%。年海康人寿(同方全球前身)首创轻症额外给付。年光大永明童佳保推出中症保障,首创中症额外给付的形态。目前并没有统一的疾病定义,可以简单理解为:重大疾病的早期/中期或者轻度/相对严重的情况。一定程度来说,降低了重疾险的理赔门槛。轻症一般是保额的20%到30%的赔付,中症一般是50%到60%的赔付。通常不占用重疾的赔付保额。对于消费者而言,有机会拿到一定额度的、更多次数的赔付,当然是好事。选择纬度

1.看赔付比例:在保费相等情况下,赔付比例越高的产品越利于消费者。

2.看赔付次数:轻中症赔付的次数是根据产品来定的,有的可以多次赔付,有的只能赔付1次。优先考虑赔付次数多的产品。

3.看间隔期:间隔期指的是两次理赔之间的间隔时间。有的产品2次赔付时间需要超过90天,有的产品没有时间间隔的限制。

4.看高发病种数量:结合理赔数据经验,带有高发疾病的数量越多越好。

1、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2、轻度脑中风;

3、冠状动脉介入手术;

4、不典型心肌梗塞;

5、微创冠状动脉搭桥;

6、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7、慢性肾功能衰竭;

8、较小面积三度烧伤;

9、视力严重受损;

10、主动脉内手术;

11、单侧肾脏摘除

12、肺功能衰竭(慢阻肺)

03重疾险赔付

得病就赔吗?其实这个过于口语化,细分下来有以下三种:

①确诊即赔、

②满足多个条件赔付、

③术后赔付

什么叫“满足多个条件”

「急性心肌梗塞」

国家统一规定,即保险公司重疾险对于“急性心肌梗塞”的理赔标准都是需要符合几个明确指标规定。

然而

有效抢救时间只有几分钟,发病急,很多患者根本来不及送医,就身故了。没有心电图、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数据,也没有心室射血分数。

结果,当事人命没了,心梗又确确实实是重大疾病保障范畴中的一种,但拿不到重疾理赔。

同理,脑中风、瘫痪、等等,都有类似情况。

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可以赔。因为虽然不符合重疾赔付,但符合身故赔付。

所以重疾险是否含身故责任,也是一个重要考量纬度。

04重疾险类型

①按重疾赔付次数

1次/2次/3次/6次/特定疾病赔付重疾的风险源不同,有癌症,心脏类,肢体缺失等。同时,重疾存在疾病关联性,如恶性肿瘤可能压迫或者转移,引发失明,瘫痪。肝功能衰竭的治疗需要进行器官移植等。随着医疗条件进步,重疾愈后良好。假如买的只有一次重疾理赔,很可能后半生的漫长岁月里只能以“裸奔”状态来应对了。②是否含身故在重疾险理赔条件那一章讲到脑中风等发病快的疾病,存在严重期短,难以取证的问题。涵盖身故保障责任的保险可以弥补这个风险漏洞。当然,一辈子平平安安、健健康康,最后身故了,也有一笔赔偿金给到家人。钱没有白花,而是存进了保险账户。人终归尘土,所以保终身一般意味着含身故,但严格意义来讲也是可以把身故单列,有些产品也提供这样的选择。如果是保障到其他年限,有的产品也支持选择是否含身故责任。目前市场上重疾险产品,多则上百种疾病、扩展多次赔付、中症、轻症赔付等等。面对琳琅满目的产品,是真实用,还是噱头?你识破了些吗?

更多的

请听下回分解…?言两语的戚

咨询?赞赏?分享?是最好的认可



转载请注明出地址  http://www.szhsbt.com/zfbj/12874.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首页 合作伙伴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

    医院地址:乘车路线:352(环形),750路到郑卞路口向东走300米即到。

    Copyright (c) @2012 - 2020 china 版权所有

    现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