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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恒通研究员,
剪报侠柳先涛。
近年来,健康险市场发展迅猛,尤其是重疾险,成为很多公司拉动保费增长的主力。但快速发展也难免曝出很多问题,面对此种情况,即将出台的两个重要的文件:一是“重疾定义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二是“年重疾表”,对于保障重疾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意义深远,接下来我们通过连续两期恒通读报,帮助大家做一个解读。
今天我们先说一下:由保险行业协会推出的重疾定义的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01首先,重疾的定义为什么要修订?我们先来看一下相关的背景。包括四点:
1、我们现在沿用的重疾定义,是版。年到现在,十几年的时间,重疾发生率,人均寿命和医疗技术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老的的规范很多内容已经不符合现在的要求。
2、统计发现,过去十年来,中国现存和已停售的重疾险中出现的疾病种类数量高达种,种类过度膨胀,作为非专业人士的消费者,可以说是雾里看花、眼花缭乱,无从分辨其优劣。
3、各家产品对于同一种疾病的定义混乱,甚至存在悄然提升理赔门槛的问题,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4、很多产品增加轻症、中症保障作为创新点,但是对于轻症、中症完全没有相关的标准来界定。
这些都将为理赔、纠纷埋下隐患,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说完背景大概也会想到这次修订的重点,或者要解决的问题在哪里。
02第二,一起来看这次修订重点,都有哪些改变——据不完全统计,概括为以下六大方面:
1、建立了重大疾病分级体系。将重大疾病分成了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类。
2、首次对于轻度疾病进行了统一规范。并且规定,凡是保障的疾病数多于必保的六种,则需要保障三种轻度疾病。而且,限定轻度疾病保险金额不能超过所含本规范中的重度疾病保额的20%。也就是说,轻症赔付比例可能统一为20%,而此前行业中赔付比例为30%、甚至更高比例的产品将迭代消失。
3、疾病种类由原来的25种,扩充为28+3种。也就是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3种重度疾病——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轻度疾病——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三种。
4、恶性肿瘤重新定义:原位癌或不属于恶性肿瘤,甲状腺癌按照等级进行区分——也就是不像之前网传的会剔除甲状腺癌。
5、除了规范中明确定义的疾病外,保险公司可自行纳入保障范围的其他疾病,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不得出现保障范围高度重叠的疾病;’2)新增疾病发病率如极低也需注明。
6、对于重大疾病的除外责任较修订前增加一条:对于被保险人自伤和自杀的除外责任进行了单独的描述。
03第三,这次修订,对消费者有什么影响、或者好处?
1、相对于版,保障范围进一步拓展——扩大了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四种疾病的保障范围;
2、引用标准更加客观、权威,描述更加规范、统一;
3、赔付条件更为合理。例如对于心脏瓣膜手术取消了原定义规定的必须“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
所以,这个重疾定义的升级版,对于规范重疾险市场经营运作,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让消费者买个明白、买个放心,让理赔更顺畅、减少纠纷将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好了,关于重疾定义修订,我们今天就说到这里,下次我们要分享的是年新的重疾表,这将影响到重疾险的定价,欢迎大家